如果违建业主不同意拆,该怎么办?
我家小区里有业主搞了违建,影响了小区整体规划和安全。相关部门要拆除,但违建业主就是不同意。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有没有强制拆除的办法,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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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违建业主不同意拆除违建时,相关部门可以按照一系列法定程序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违建。违建就是指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擅自搭建或者改造的建筑物,这些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当发现违建后,相关部门会先进行调查认定,确定该建筑确实属于违建。之后会给违建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业主其建筑属于违建,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如果业主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拆除也不自行拆除,相关部门可以在履行催告等程序后,依法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内容。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所以,即使违建业主不同意拆除,只要该建筑确实是违建,并且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是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这样做的目的是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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