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仅凭笔录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结果他们仅依据笔录就做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我觉得这太草率了,笔录并不能完全反映实际情况。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展开


当人社局仅依据笔录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时,您不用着急,是有相应的解决办法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也就是说,人社局不能仅仅凭借笔录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核实相关证据。 如果您对人社局仅依据笔录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有以下途径可以尝试。一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您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工伤认定决定。 二是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所受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通过这些证据来反驳人社局仅依据笔录作出的决定,争取法院作出有利于您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