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两年没有交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已经两年没给我交住房公积金了。我现在想买房,没有公积金贷款很不划算。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单位是不是违规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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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有助于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所以,您所在的事业单位两年没有交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很多时候,单位可能是由于疏忽或者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未按时缴存,通过友好协商可能会解决问题。 如果和单位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您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投诉时,您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您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缴存公积金的相关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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