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制药公司一般纳税人无法划分该怎么办?

我经营着一家制药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日常经营中,有些费用和进项税额很难准确划分清楚,比如一些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的支出。我不知道该按照什么规则来处理这些无法划分的情况,也不清楚不处理好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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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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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法上,当制药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出现无法划分的情况时,通常涉及到的是进项税额的划分问题。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来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对于制药公司而言,如果有部分药品是免税销售的,同时又有一些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区分是用于应税药品还是免税药品的生产,就需要按照上述公式来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如果不按照规定计算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能会导致税务风险。比如,如果少计算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多抵扣了进项税,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就会被要求补缴税款,并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等处罚。所以,制药公司的财务人员应该准确核算各项收入和进项税额,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划分,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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