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失误多打钱没归还被起诉了怎么办?
社保局因为失误给我多打了钱,我没注意也没归还。现在他们起诉我了,我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也不是故意不还的,现在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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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概念。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得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在您的事情里,社保局多给您打钱,您没有合法依据获得这笔额外的钱,并且社保局因此遭受了损失,所以构成了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社保局有权要求您返还多打的钱。 现在社保局已经起诉您了,您首先要保持冷静。积极去应对这场诉讼是很重要的。您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您收到钱的银行流水等,证明您确实收到了这笔钱。在法庭上,您可以向法官说明您不是故意不归还这笔钱,是因为没有注意到。不过,无论您是否是故意的,从法律角度,您都有义务返还不当得利。 如果您能主动与社保局沟通,表达您愿意返还多打款项的意愿,并且尽快返还,这对解决问题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法院最终也会判决您返还这笔钱,如果您主动返还,可能会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比如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等。如果您不返还,法院判决后您仍然不履行,社保局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时候您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其他的不利后果,比如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等。所以,及时与社保局协商并返还多打的钱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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