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后失业金申请审核失败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失业金申请的基本概念。失业金,全称为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帮助他们在失去工作收入的这段时间维持基本生活。它是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如果要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说,协商解除时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通常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可能就不符合这一条件。 当失业金申请审核失败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向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审核失败的具体原因。经办机构有义务告知你申请未通过的理由,可能是材料不齐全、不符合领取条件的认定等。例如,如果是材料不齐全,你可以根据要求补充相应的材料,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失业登记证明等。 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你可以进行申诉。根据相关规定,你有权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后的一定天数)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在申诉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比如,如果认为自己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但经办机构不认可,你可以提供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相关记录、文件等,证明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的。 若复查后仍然维持原审核结果,你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行政复议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要求重新审查该审核决定;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判决。不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和程序要求,需要你及时了解并按照规定办理。 总之,在失业金申请审核失败后,不要慌张,按照合理的步骤去了解原因、进行申诉和维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