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没评定上该怎么办?


当工伤鉴定没评定上时,不必过于焦虑,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后续可以采取的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工伤鉴定是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对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如果您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是有救济途径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也就是说,您在规定时间内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这是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给当事人一个进一步申诉的机会。 其次,即便再次鉴定仍未评定上工伤等级,也不意味着您就没有其他权益了。虽然可能无法获得基于伤残等级的相关赔偿,但您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合理费用依然是有保障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最后,如果在整个过程中,您与用人单位就工伤相关事宜产生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法律程序为您提供了多维度的保障,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在工伤事件中能得到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