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不上等级怎么赔偿?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去做工伤鉴定,结果没鉴定上等级。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得到赔偿吗?要是能赔,赔偿是怎么算的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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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伤鉴定未达到等级时,虽然无法获得基于伤残等级的赔偿,但仍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其他方面的赔偿。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 对于工伤鉴定不上等级的情况,赔偿项目主要如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的,简单来说,就是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都能报销。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在住院期间有伙食补助,如果去外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一部分。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些规定保障了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所以,即使工伤鉴定不上等级,劳动者依然能在多个方面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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