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评不上伤残该怎么办?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已经认定为工伤了,但是去做伤残鉴定却评不上伤残等级。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的权益能得到哪些保障,还有没有其他的赔偿或者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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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认定为工伤,但经劳动能力鉴定却评不上伤残等级时,依然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即使评不上伤残等级,职工也能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待遇方面,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你因工伤去医院治疗,使用的符合上述标准的药品、进行的检查等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也很重要。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你不用担心收入问题,单位要按照你原来的工资待遇正常给你发放工资。 所以,即使评不上伤残等级,也不用过于担心,你仍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落实这些待遇,你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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