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退押金时收取押金人与房东不一致该怎么办?
我租房子的时候,是把押金给了一个自称是房东亲戚的人,没直接给房东。现在租期到了,找这个人退押金,他却一直拖着不给。我联系房东,房东说他没收到押金,不管这事。我该怎么要回我的押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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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中遇到退押金时收取押金人与房东不一致的情况,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法律概念。押金在法律性质上,一般是一种担保,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用于保证其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如合理使用房屋、按时支付租金等。当租赁关系终止且承租人履行完义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押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在正常情况下,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取押金的主体应该是房东,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得到其合法授权的人。 如果出现收取押金人与房东不一致的情况,你需要先确认收取押金的人是否有房东的授权。若有书面授权委托,那么该授权人收取押金的行为就代表房东,房东应当承担退还押金的责任。你可以向房东主张退还押金,并出示相关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押金支付凭证。 要是没有授权委托,收取押金的人可能构成无权代理。此时,你可以要求收取押金的人退还押金。若其拒绝退还,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押金收条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房东知道有人以其名义收取押金却未作反对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视为默认授权,房东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以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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