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财产遗嘱只给儿子没有女儿该怎么办?

我家父母立了遗嘱,把他们的财产都给了我弟弟,一点都没留给我。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也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我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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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遗嘱的概念。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就是说,父母作为财产的所有者,有权通过遗嘱的方式决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谁。 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即便女儿觉得不公平,通常也不能改变遗嘱的效力。但存在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女儿属于这种情况,而遗嘱没有为其保留份额,那么女儿可以向法院请求该部分遗嘱无效,要求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自己。 所以,当遇到父母财产遗嘱只给儿子没有女儿的情况时,女儿可以先查看遗嘱是否存在上述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若不存在,通常只能尊重父母通过遗嘱对财产的处分决定。如果女儿对遗嘱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与家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定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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