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拖了一年该怎么办?
我有个官司,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这都过去一年了还没解决。案件一直卡在这,我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推进,心里特别着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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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并且,根据相关的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审查通常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一般应当在15日内作出裁定。 如果管辖权异议拖了一年还未解决,这显然是不符合正常的程序和时间要求的。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存在一些特殊原因,比如案件情况复杂、法院工作安排等。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首先,你可以主动联系受理案件的法院,向法院询问管辖权异议审查的进展情况,了解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时间拖延这么久。其次,如果是因为法院工作效率的问题,你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法院的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加快审查进度。再者,如果因为对方故意滥用管辖权异议权利导致时间拖延,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应的意见,法院对于滥用权利的行为会进行规制。总之,遇到管辖权异议长时间未解决的情况,要积极与法院沟通,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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