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中的培训费用都包含哪些?
我和公司签了有服务期的合同,现在想提前离职,但不清楚服务期里提到的培训费用到底包括什么。担心如果现在走,公司会让我承担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所以想了解下,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中的培训费用具体涵盖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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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中的培训费用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范围的。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这就是说,得有实实在在的票据能证明花了这笔钱用于培训,比如报名某个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支付的费用等。 其次,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也包含在内。像员工去外地参加培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比如机票、高铁票,还有在外地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用等都算。 另外,因培训而产生的用于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也属于培训费用。这是个兜底条款,判断关键在于这笔费用是不是因为培训才产生的。比如为了参加培训专门购买的学习工具费用等。 不过要注意,职工在培训期间所得工资是否属于培训费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基于劳动合同约定产生,并非基于培训,所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培训期间的工资通常没法律依据。但要是培训期间双方变更劳动合同,把原有工资划分为基本工资和培训补助,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培训补助”部分可计入违约金基数。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在服务期协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 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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