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裁人给的费用叫什么?

公司把我裁了,说会给一笔费用。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具体叫什么,也不知道是怎么计算的,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裁人给的这笔费用有专门的名称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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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用人单位裁人给予劳动者的费用通常被称为“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这两者有所区别。 经济补偿是指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单位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法定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等情况。 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就把劳动者辞退了,就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费用。例如,正常经济补偿是3个月工资,那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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