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什么时候生效?
我和别人谈生意,对方给我发了一份要约,但我不知道这个要约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生效。我很担心错过一些关键时间节点,影响交易。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要约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呢?是发出来的时候,还是我收到的时候,还是有其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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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通俗来讲,就是你想和别人达成一个交易,把你的想法和条件告诉对方,这就是发出要约。 关于要约什么时候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有明确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而第一百三十七条指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是面对面交流或者打电话这种对话方式发出要约,对方知道要约内容的时候,要约就生效了。要是通过信件、邮件等非对话方式发出要约,要约到达对方的时候就生效。要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比如电子邮件,如果对方指定了接收系统,电文进入该系统时生效;没指定的话,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要是你们对生效时间另外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这样规定能让双方明确要约的生效时间,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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