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只能起诉离婚了。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是去对方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还是有其他规定?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能给我说说。
展开


离婚诉讼管辖是指在离婚案件中,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离婚起诉的法院选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