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要去哪里办理手续?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办手续。我们对这方面完全不懂,也担心去错地方浪费时间。想知道具体是在哪个部门、哪个地点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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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需要到特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首先,要明确办理地点。在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上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必须双方亲自去,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哦,不然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就表明去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是法定的要求。 整个协议离婚办理手续大致有以下流程: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好《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接着是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要是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就会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然后进入离婚冷静期,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要带着相关证件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一步是审查环节。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自愿离婚 。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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