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现在不清楚该去哪里办手续。我们俩户口不在一个地方,我在现在居住的城市工作生活很久了,想知道能不能就在这里办离婚手续,还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主要想了解协议离婚手续具体的办理地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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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一般情况下,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要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地方专门办理结婚、离婚等婚姻相关事务的机构去办手续。这里要注意,婚姻登记机关和民政局不一样,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专门负责婚姻登记相关业务 。 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同样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在一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规定有所调整。在这些试点地区,内地居民结婚或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要是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除了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得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至起诉时止被告离开住所地后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情况除外。 所以,您要先看您所在地区是否属于试点地区,如果不属于,那就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属于试点地区,满足相应条件,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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