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七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获得抗辩权,权利人的请求权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制度。不过,有七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首先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简单来说,如果有人的行为正在侵害你的合法权益,或者给你带来了妨碍、危险,你要求对方停止这种行为、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比如,邻居家的树倾斜到你家房屋上,有随时倒塌砸坏房屋的危险,你请求邻居消除这个危险,就不适用诉讼时效。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第二种是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对于不动产,像房屋等,以及已经登记的动产,其权利人要求返还财产的请求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是为了保障物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比如,你的房屋被他人非法占有,你作为房屋的产权人请求对方返还房屋,就不适用诉讼时效。这同样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三种是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这些费用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产生的,是保障权利人基本生活的必要费用,所以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依据也是《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四种是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主要是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特殊请求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会出现一些在立法时没有预见到的请求权类型,通过这个条款可以确保这些合理的请求权也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五种是基于人格权受到侵害产生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这些请求权对于维护权利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所以不适用诉讼时效。例如,他人在网络上散布关于你的虚假信息,损害了你的名誉,你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就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六种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请求权,如果不适用诉讼时效更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亲子关系确认请求权等,这类请求权涉及到身份关系的稳定性和权利人的重大利益,不适用诉讼时效可以更好地保障相关权益。 第七种是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在公司等经济组织中,股东等投资人有按照约定缴付出资的义务,公司等主体请求投资人缴付出资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是为了维护公司的资本稳定和正常运营,保障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