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原件指的是哪些?
我之前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现在涉及到一些纠纷,对方要求看租赁合同原件。我不太清楚租赁合同原件具体指什么,我手里有双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这算原件吗?还有电子版合同打印出来的算吗?我想了解一下租赁合同原件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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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原件是指最初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具有原始效力的合同文本。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直接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所形成的那份合同文件。 从形式上看,最常见的租赁合同原件是纸质合同。当出租方和承租方就租赁事项达成一致后,在同一份纸质文件上签字、盖章,这份纸质合同就是租赁合同原件。它具有原始性和唯一性,是合同效力的最直接体现。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租房子,房东和租客面对面在打印好的租赁合同上签字,这份合同就是原件。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电子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具有法律效力。但电子合同的原件认定相对复杂。一般来说,电子合同以其数据电文的原始存储形式存在时可视为原件,而将其打印出来的纸质件严格意义上不能等同于原件,只是原件的一种复制形式。不过在实际法律纠纷处理中,如果打印件能与电子数据电文原始载体相互印证,也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 此外,租赁合同原件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直接依据。在发生纠纷时,原件能够最准确地反映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原件,可能会给举证和维权带来困难。所以,妥善保管租赁合同原件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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