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我去公安机关报案,说自己遇到了点事儿,希望他们处理。但民警说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不予受理。我不太明白,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根据这个规定不受理案件呢?是我的事情不符合标准,还是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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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案件受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哪些情况公安机关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不予受理之前,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这个规定。它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遵循的一套规则,用来保证办案过程合法、公正、有序。 根据该规定,存在多种不予受理的情形。比如,案件不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举个例子,如果你在A市发生了一个行政案件,但却跑到了B市的公安机关报案,那么B市公安机关可能就会根据规定不予受理,因为管辖权不在他们这里。这就好比每个学校有自己负责的招生范围,不属于这个范围的学生学校可能就不会接收。 另外,如果报案的事项已经超过了追究时效,公安机关也可能不予受理。就像一场比赛有时间限制一样,行政案件也有追究时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这意味着如果超过了六个月才报案,公安机关就可能因为超过追究时效而不予受理。 还有,如果报案内容明显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其他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同样不会受理。比如你只是和朋友之间有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这不属于行政案件的范畴,公安机关会建议你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的来说,当遇到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超过追究时效或者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等情况时,公安机关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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