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基于哪些合同产生?

我和别人签订了合同,完成工作后对方不给钱,我听说有留置权这回事。但我不知道哪些合同情况下我能行使留置权,我想知道基于哪些合同我能有留置权来保障自己权益,具体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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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
  • #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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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工承揽
  • #仓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一般而言,留置权常基于以下几种合同产生: 首先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当寄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用时,保管人有权留置保管物。例如,你将自己的车辆交给某停车场保管,停车期限结束后你却拒绝支付停车费,那么停车场就可以对车辆行使留置权。 其次是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物流公司为客户运输一批货物,客户不支付运输费用,物流公司就可以留置这批货物。 再者是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时,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你找裁缝店制作一套衣服,制作完成后你不支付制作费用,裁缝店就可以留置这套衣服。 此外,仓储合同等也可能涉及留置权的问题。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如果存货人不支付仓储费,保管人也可以依法留置仓储物。总之,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留置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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