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借条和欠条哪个更有效?


在打官司时,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只是在一些方面存在区别,不能简单说哪个“更好使”。 首先,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因借贷产生,比如你把钱借给朋友,朋友给你写借条,这明确了你们之间的借款关系。而欠条产生原因多样,可能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例如你卖东西给对方,对方当时没给钱,给你写了欠条,这体现的是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其次,诉讼时效方面也有差异。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并且债权人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都可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再者,证明力和举证责任也不太一样。借条能直接表明借款事实,在证明借贷关系上相对直接;欠条如果是因多种复杂原因形成,在打官司时可能需要更多证据去佐证形成的基础事实。比如因买卖形成的欠条,可能还需要提供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凭证等证据。 所以,在经济往来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凭证。如果是单纯借款,写借条更清晰明确;如果是其他经济往来结算后产生欠款,写欠条合适。并且不管写哪种,都要把关键信息写清楚,比如双方身份信息、金额、日期等,避免纠纷。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没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可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在债的关系中,义务主体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通俗讲,就是一方有要求对方还钱等的权利,另一方有还钱等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