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进项税额应该填在哪个行次?
我公司有通行费的进项税额,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不清楚该把通行费进项税额填在哪个行次,怕填错影响申报,想了解下具体填列的行次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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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的填列行次,需要依据不同的通行费类型和相关税收政策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通行费进项税额的概念。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根据相关规定,在纳税申报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b栏“其他”中。这里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如果是电子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是纸质发票,则需要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式为: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 3%)×3%。
对于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同样是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公式为: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 5%)×5%。
对于桥、闸通行费,也是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