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产生的夫妻债务由谁承担?


做工程产生的夫妻债务承担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明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里一起承担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在工程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债务,一般夫妻之间需共同负担。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债务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一是一方在结婚前所背负的债务;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三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其所得财产达成了归属各自所有的协议,且债权人知晓此项约定;四是并非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债务;五是一方以自身名义所背负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生产经营活动;六是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损而产生的债务;七是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仅规定财产归属于某一方,因此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而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八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期间,其中一方因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九是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等。 所以,做工程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偿还;如果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就由负债的一方承担。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公平合理地划分夫妻在债务方面的责任,保护债权人、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 个人债务:仅由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存在多种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