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的保管费用由谁承担?
我遇到了涉及查封扣押财物的事情,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保管费用到底该由谁来出。是被查封扣押财物的一方承担,还是执行查封扣押的相关部门承担呢?我想弄明白这个费用承担的问题。
展开


在法律中,查封、扣押是行政机关常用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损毁相关财物,确保后续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那么,查封扣押过程中的保管费用承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明确的规定。 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而且,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查封扣押的保管费用是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而不是由当事人来承担。这是为了防止行政机关通过收取保管费用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也是为了保证行政机关依法、合理地行使查封扣押的权力。如果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承担保管费用,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