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我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时,听说存在撤销权这个东西。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到底哪些人是有权行使撤销权的呢?比如在不同类型的合同或者法律场景下,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不是不一样?我很困惑这一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撤销权主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撤销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相关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某种法律行为的权利。下面从不同方面为你详细解释哪些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在可撤销合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误解的一方有权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就是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比如对合同标的、质量、数量等的错误理解。比如,甲以为自己购买的是某品牌新款手机,结果到手的是旧款,甲就可能基于重大误解行使撤销权。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比如,乙卖车时故意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丙基于此购买了该车,丙就是受欺诈方,有权行使撤销权。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胁迫就是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比如,丁威胁戊签订合同,戊作为受胁迫方就有权撤销该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就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遭受重大不利。比如,己在对方急需用钱时,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对方的贵重物品,对方作为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在债权人撤销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