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撤销权和解除权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时,遇到了撤销权和解除权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撤销权,什么情况下用解除权,行使之后的法律后果又有什么不一样,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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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解除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撤销权和解除权都是在法律事务中非常重要的权利,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撤销权是指当法律行为存在重大瑕疵等法定情形时,当事人享有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的权利。简单来讲,就是如果一个行为从一开始就存在问题,比如是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下做出的,当事人就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让这个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解除权是指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因出现法定或约定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享有的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原本是有效的,但由于某些情况的出现,当事人可以让合同不再继续履行。 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权主要适用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解除权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行使方式上,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决定是否撤销。而解除权的行使,除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外,当事人可以自行通知对方来解除合同。 从法律后果来看,撤销权一旦行使,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就好像这个行为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而解除权行使后,合同关系一般是向将来消灭,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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