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谁来判定责任大小?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涉及到责任判定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到底该由谁来判定医院和医生在这次事故里责任的大小,是医院自己判定,还是有专门的机构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展开


在医疗事故中,判定责任大小是一个严谨且重要的过程。 首先,需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般来说,判定医疗事故责任大小有多种途径和主体。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定事故的等级以及医方的责任程度,责任程度一般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此外,如果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对医疗事故责任进行判定。法院会结合病历资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等多方面证据来综合判断医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如果没有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院也可能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而确定责任大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