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了,他家在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就想搞清楚,这房子在离婚之后到底会归谁呢?是男方独自所有,还是我们能分割?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想弄明白自己有没有权利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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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男方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时,这套房子仍然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其次,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对这部分进行分割。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0万,离婚时房子增值到150万,那么对于婚后还贷的30万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一般会由男方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即便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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