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婚前男方买的房,离婚时房子归谁所有?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自己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就想知道这婚前他买的这套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到底是归他一个人,还是我们俩能分割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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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其归属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如果男方在婚前就已经全额付清房款,并且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要是男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虽然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补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房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登记在双方名下意味着双方都对该房产拥有权益。离婚时,这套房子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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