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的情况下房屋应归谁所有?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和卖家签了合同付了部分房款,但后来听说卖家又把房子卖给别人了,现在两边都在争这套房子。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房两卖的情况下,法律上这房子到底该归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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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两卖的情形中,房屋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下面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一房两卖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那么一般来说房屋应归办理了登记的一方所有。这是因为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生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办理了产权登记的购房者,从法律意义上已经成为了房屋的所有权人。 若都未办理产权登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合法占有了房屋,那么房屋很可能会判给实际占有的一方。合法占有是指购房者已经实际入住该房屋,对房屋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和使用。虽然占有并不等同于拥有所有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实际占有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要是既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人实际占有房屋,就需要看哪一方先支付了购房款。先支付购房款的一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更为积极,法院在判定房屋归属时会予以考虑。 如果以上情况都相同,就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签订时间等其他因素。通常情况下,合同签订时间在先的一方,在权利主张上会更有优势。 如果遭遇一房两卖,未能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损失赔偿既包括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还可能包括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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