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宅基地四至内空地属于谁?

我家有块宅基地,周围有一些空地在宅基地四至范围内。我不太清楚这些空地的归属到底是谁的,是归我家使用,还是属于集体呢?我想弄明白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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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宅基地四至内空地的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宅基地四至”这个概念。“四至”就是指宅基地的边界范围,明确了宅基地的具体位置和大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表明,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是归集体的,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对于宅基地四至内的空地,其所有权同样属于农民集体。不过,在实际使用中,如果这块空地是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范围内,并且长期以来一直由该宅基地使用权人使用,没有其他争议,那么使用权人通常可以继续合理使用这块空地。例如,用来堆放杂物、种植一些花草蔬菜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使用权人拥有这块空地的所有权,只是基于对宅基地的合理使用而进行的。 此外,如果涉及到对空地进行一些比较大的改变,比如建设建筑物等,就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因为改变土地的用途或者进行建设等活动,必须遵循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确保符合规划和公共利益。总之,宅基地四至内空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合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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