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出院后再次入院费用算谁的?
我之前遭遇了车祸,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出院了。可没多久身体不适又得再次入院。我 搞不清这再次入院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负责,还是肇事方负责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车祸出院后再次入院,费用承担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因果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再次入院的情况得和之前的车祸有直接的联系。比如,是因为车祸受伤没有完全恢复好,导致后续病情复发或者出现了并发症等,这种情况下再次入院和车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再次入院是由于车祸直接导致的,那么肇事方就需要承担再次入院产生的合理费用。
然而,如果再次入院是因为其他和车祸无关的自身疾病,比如患者本身就有一些慢性疾病,在出院后这些疾病发作导致再次入院,那么这部分费用通常就不能要求肇事方承担。
要是对于再次入院和车祸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双方有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来确定。司法鉴定机构会根据专业的医学知识和相关证据,判断再次入院和车祸之间的关联程度,从而为费用的承担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