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丈夫欠的债务离婚后由谁承担?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在婚姻期间他欠了不少债务。我不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后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他自己承担,还是我们两人一起承担呢?我很担心会让我平白背负不该有的债务,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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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对于婚内丈夫所欠债务在离婚后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仅由一方为了个人目的所欠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婚内丈夫所欠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比如为了支付家庭的水电费、孩子的教育费用、家人的医疗费用等,那么这些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通常是平均分担。例如,丈夫为了孩子上学支付学费而借的钱,这就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要是丈夫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些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由丈夫自己承担。比如,丈夫背着妻子在外面赌博所欠的债务,这就明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需承担。所以,判断婚内丈夫欠的债务离婚后由谁承担,关键在于看债务的用途和是否有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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