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证明应该找谁开具?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现在因为一些事情需要开具劳动关系证明,但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或者谁来开这个证明。我担心开错地方或者找错人,导致证明无效或者耽误事情。想了解下到底该找谁开这个证明呢?
展开


劳动关系证明通常是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开具。下面详细为您解释。 劳动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您在一家公司上班,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公司给您支付工资,这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证明,就是能证实您和用人单位存在这种关系的一个书面材料。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等通常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劳动者开具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需要劳动关系证明,应该首先向您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因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入职、考勤、薪酬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事务,他们有能力也有责任为您开具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证明的内容一般包括您的姓名、身份证号、在单位的工作岗位、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如果已离职)等信息。如果您所在单位没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您可以向单位的行政部门或者直接向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