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证上使用年限空白是怎么回事?

我拿到不动产证后,发现上面使用年限那栏是空白的。我不太明白这是正常情况,还是证件出了问题。我担心会影响我对不动产的权益,也不知道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想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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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年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动产证上使用年限空白,需要分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不动产使用年限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一般情况下,有明确土地使用类型的不动产,其证件上会标注相应的使用年限。 然而,出现使用年限空白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一种可能是该不动产所占用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划拨土地是国家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将土地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这种情况下,土地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所以不动产证上使用年限一栏就会空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另一种可能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失误。在登记过程中,可能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等原因,导致使用年限信息未正确录入或标注。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携带相关的土地出让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如果该不动产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等特殊类型,由于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村民享有使用权,通常也不存在类似城镇土地那样的明确使用年限标注,这也可能导致不动产证上使用年限空白。 总之,当你发现不动产证上使用年限空白时,不要过于惊慌。你可以先了解该不动产的土地性质,如果无法确定,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明确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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