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进的餐饮服务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

我开了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有购进餐饮服务的情况。听说购进的餐饮服务不能抵扣进项,我不太理解这是为什么。我想知道法律上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什么,背后有怎样的考量,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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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进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增值税的规定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而抵扣进项税额,就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用购进环节支付的增值税来抵减销售环节收取的增值税。 对于购进的餐饮服务不能抵扣进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和法律依据。首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从实际情况来看,餐饮服务主要是用于个人消费。增值税是对增值额进行征税,而个人消费并不产生新的增值。例如,公司为员工提供餐饮福利或者招待客户的餐饮支出,这些都属于最终消费环节,没有后续的生产经营增值过程。如果允许抵扣进项,就会导致增值税链条出现不合理的抵扣情况,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原理。 此外,餐饮服务的消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难以准确界定的特点。很难区分企业购进的餐饮服务是完全用于生产经营还是部分用于个人消费。为了便于税收征管和维护税收公平,税法明确规定购进的餐饮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样规定可以避免企业通过不合理的抵扣来减少纳税,保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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