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费护理费起诉过了为何又能再次起诉?

之前我起诉过对方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法院也已经处理了。可现在对方又就同样的医疗费护理费问题再次把我起诉到法院,我实在想不明白,明明已经处理过的事情为啥还能再起诉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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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实践中,医疗费和护理费起诉过之后又再次起诉这种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其合理性。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对于已经经过法院裁判并生效的同一案件,当事人不能再次起诉,法院也不会重复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使得再次起诉医疗费和护理费是合理合法的。例如,如果在之前的诉讼中,因为新的情况或者证据当时尚未出现,导致部分医疗费和护理费没有被纳入到诉讼请求中。比如在第一次起诉时,伤者的治疗尚未结束,后续又产生了新的医疗费用,那么就可以就这部分新产生的费用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另外,如果在之前的诉讼中,虽然已经对医疗费和护理费进行了处理,但后来发现存在计算错误或者其他重大失误,也可能需要通过再次起诉来纠正。 所以,对于对方再次起诉医疗费和护理费的情况,要具体分析是否属于上述合理情形。作为被告,你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对方说明再次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并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来反驳对方不合理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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