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权利为什么既不是行政权也不是司法权?
我在单位工会工作,最近有人认为工会有行政权和司法权,可我觉得不是。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为啥工会的权利既不属于行政权也不属于司法权呢?这对我们工会开展工作很重要。
展开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行政权、司法权和工会权利的概念。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事务、执行政策等方面的权力。司法权则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权力,主要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审判、检察等方面的权力。 而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权利主要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比如,工会有权参与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权对用人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和提出意见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了工会的性质、职能和权利。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行使主体和目的有明显区别。行政权由行政机关行使,目的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司法权由司法机关行使,目的是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正审判。工会并不具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所以工会的权利既不是行政权也不是司法权。 综上所述,工会权利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范围,与行政权和司法权有着本质的不同,它们各自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