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没有真实交易而开具发票,或者虽有交易但开具的发票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行为。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从利益驱动角度来看,对于开票方而言,可能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手续费。例如一些不法分子专门成立空壳公司,为其他企业虚开发票,按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以此获取非法利益。而受票方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比如一家企业实际应缴纳100万的增值税,通过取得虚开发票抵扣后,可能只需要缴纳50万,这中间的差额就成了企业非法获取的利益。 从监管难度和违法成本方面分析,税务机关要完全监控所有企业的每一笔交易存在一定难度。一些企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虚开行为不会被发现。而且在过去,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惩处力度可能在部分企业看来不够大,使得一些企业为了利益甘愿冒险。然而,随着税收征管技术的不断提高,金税工程等系统的完善,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监控能力大幅提升,企业虚开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也大大增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诚信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