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大额发票会被税务机关查吗?


在税务管理中,作废大额发票是否会被税务机关查,这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正常作废发票和违规作废发票是不同的情况。正常的发票作废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发票开具错误、交易取消等合理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比如销售方在开具发票后,发现购买方信息填写错误,或者双方协商取消了交易,这时就可以作废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企业是按照这些规定,合理、合规地作废大额发票,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不会轻易被税务机关调查。 然而,如果企业存在违规作废发票的情况,那就很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盯上。违规作废发票常见的情形包括恶意隐瞒收入、虚开发票后作废、利用作废发票调节税款等。例如,企业为了少缴纳税款,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随意作废大额发票,减少当期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税务机关拥有强大的税收征管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可以监测到企业发票作废的异常情况。一旦发现企业作废发票存在异常,比如短期内大量作废发票、作废发票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不匹配等,税务机关就会展开调查。 对于违规作废发票的企业,税务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根据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企业在作废大额发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