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超了一天会作废吗?

我之前和对象一起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过了一天,我们还没去领离婚证,也没撤回申请。我想知道这时候我们之前的离婚申请还算数吗,是要重新申请走流程,还是能接着按原来的申请去领离婚证啊?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冷静期
  • #冷静期效力
  • #法律规定
  • #婚姻法规
  • #合同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如果是离婚冷静期超了一天,情况是这样的。首先,咱们国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30个自然日,期满后的30日内要去申领离婚证。如果冷静期超了一天,通常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还想离婚,可能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相关程序。 这里要解释一下,法律设置离婚冷静期,就是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好好思考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在这个规定时间内,双方都需要遵守规则。 不过,如果不是离婚冷静期,而是其他合同等方面约定的冷静期超了一天,那效力就不一定。如果法律和合同未对超一天这种情况有特殊限制或说明,合同可能仍有效;要是法律或合同对冷静期有严格清晰的时间限定,超一天就可能使冷静期失效,相关行为和合同的法律地位就变了。总之,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内容综合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