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都用房贷抵扣个税会被执行吗?
我和我爱人买了房,申请房贷后听说可以用房贷抵扣个税。我们想着两个人都申请抵扣,这样能多省点钱。但又担心这种操作会不会被允许,不知道会不会被执行,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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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抵扣个税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推出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规定,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关于夫妻双方的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要么选择一方全额扣除,要么双方各按50%扣除,但不能双方都全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明确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则。如果夫妻俩都用房贷抵扣个税,这属于不符合规定的操作。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如果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执行双方同时抵扣的。而且,虚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可能会被认定为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建议夫妻双方都用房贷抵扣个税这种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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