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会拍卖担保人的住房?
我给朋友做了担保,现在朋友还不上钱,债权人把我起诉到法院了。我就一套住房,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拍卖我的住房来偿还债务啊?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有个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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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法院有可能会拍卖担保人的住房,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担保人的住房绝对不会被拍卖。该规定第七条同时指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仅有一套住房,但该住房面积较大、价值较高,超出了其生活所必需的范围,法院是有可能在保障担保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居住需求的情况下,对该住房进行拍卖的。比如,为担保人提供一套较小的、能够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房屋,然后拍卖原住房来偿还债务。另外,如果担保人的住房设定了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种情况下法院也会支持对抵押的住房进行拍卖。 综上所述,法院是否会拍卖担保人的住房,要综合考虑住房是否为生活必需、债务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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