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债名下有一套房会被拍卖吗?

我欠了别人一笔钱,目前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债主说要去法院起诉我,让法院拍卖我的房子来还钱。我很担心,就这一套房,要是被拍卖了我住哪儿啊。想问问大家,法律上这种情况,我的房子真的会被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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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唯一住房拍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欠债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也是有可能被拍卖的。 首先,我们要理解“唯一住房”并不等同于不能被执行拍卖。在过去,出于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居住权益的考虑,可能会对唯一住房的执行比较谨慎。但随着法律规定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这种情况有所改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简单来说,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便这是欠债人的唯一住房,法院也是可以进行拍卖的。比如,欠债人的子女名下有住房可以供其居住,或者欠债人为了不还钱故意把其他房子转让了,又或者债主愿意为欠债人提供符合条件的居住场所,或者从拍卖款里预留一定年限租金给欠债人,那么法院就可能会支持对这套唯一住房的拍卖。所以,欠债名下有一套房并不一定能避免被拍卖,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形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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