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了不去会自动撤回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到了,但我又有点犹豫不想离了,也不想去办理后续手续。想问下这种情况是不是会自动撤回离婚申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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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到了不去是否自动撤回,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来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第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内,一方不想离婚且主动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撤回,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处理并确认撤回。而要是到了第二个三十天,也就是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放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冷静期到了不去,要区分是哪个阶段的不去,以及是一方不去还是双方都不去,按照上述规定来确定是否属于自动撤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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