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会加重判决吗?
我被卷入了一起案件,现在检察官让我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我觉得自己有些冤枉不想签。我特别担心不签这个具结书,法院会不会就加重对我的判决啊?我就想了解清楚不签这个具结书和判决结果加重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
展开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会直接导致加重判决。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该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处理”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选择认罪认罚,在量刑时可以得到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会加重处罚。法院判决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也就是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司法机关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就违背法律规定加重处罚。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那自然不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如果证据确凿,拒绝签署可能会使自己丧失依法从宽处理的机会。所以,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