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内脏损伤赔偿年限是多久?
我在工作中内脏受了损伤,想了解下这种工伤情况的赔偿是按照多少年计算的。不清楚赔偿年限的确定有没有相关标准,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工伤内脏损伤赔偿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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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内脏损伤赔偿并不是按照赔偿多少年这样简单的方式来确定的。工伤赔偿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计算各项赔偿项目。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说,工伤内脏损伤赔偿不存在赔偿多少年的说法,而是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和鉴定结果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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