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是怎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有一套规范的体系和标准。 首先,关于鉴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该标准对职工工伤及职业病致残后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了细致划分,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比如,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可能会被鉴定为一级伤残;而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一般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其次,鉴定流程方面,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最后,鉴定结果具有重要意义,它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同的致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待遇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例如,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职工,可一次性获得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同时按月领取本人工资90%的伤残津贴;而十级伤残职工则可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以准确的劳动能力鉴定对于保障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都至关重要。





